
近日,一起涉及澳门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现职女狱警勒索更生人士(是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统称)的案件经澳门特区初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罪名成立,涉案人员被判处一年徒刑、缓刑两年执行,并已于今年5月22日判决确定。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随后完成纪律程序,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于9月3日批示对该名女狱警处以撤职处分。
此案自2024年5月曝光以来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强调对违法违纪行为“绝不姑息”,并指示相关部门严肃彻查,以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信任。
案情概述:狱警多次勒索释囚逾七万澳门元
根据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(司警)调查,涉案女狱警姓骆,33岁,于2013年入职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。2022年1月,一名曾为在囚人士的女事主出狱后,遭骆某多次以“公开其释囚身份”及“对其家人不利”等言辞威胁,勒索钱财。事主因担忧家人安全,在两年间先后向骆某支付共计7.8万澳门元。直至2024年5月,骆某再次索款,事主决定向司警举报。
展开剩余55%司警接报后立即部署,于2024年5月9日下午在皇朝区某餐厅约见骆某并将其拘捕。调查过程中,警方在双方手机内发现转账与收款记录,证据确凿,遂以涉嫌触犯“勒索罪”将骆某移送法办。随后,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对骆某采取防范性停职措施,并启动内部纪律调查程序。
严惩违法人员
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在案发后表示“极度震惊”与“绝不容忍”,并立即审视内部管理工作,并及时填补倘有的监管漏洞和采取优化措施,加强人员纪律管理。同时,该局社会重返部门已对受害更生人士提供后续支援,助其顺利回归社会。
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指出,此事件不仅有损澳门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的形象和声誉,更挫伤更生人士重返社会的信心。他赞扬受害者勇于举报的举动,并指示特区政府惩教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供援助。
来源:广州日报
编辑:涵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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